平县

公元前122年位于河南郡的县
平县原为西汉时期设置的行政区划。明代时期,平县曾短暂存在于交[zhǐ]承宣布政使司谅山府七源州之下,后并入水浪县。

历史沿革

西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平县由废置平侯国而建立,隶属于河南郡
王莽时期曾更名为治平县,东汉恢复为平县,归属河南尹。随后,平县被废除,其地域并入巩县
明永乐五年(1407年)六月,平县在今越南境内重建,属于七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