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

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简称预备役部队,它是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是列入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的新型部队。以少数现役军人为骨干,以复员退伍军人为主要成分,由预备役军官和士兵组成,实行统一的编制,授有军旗、番号、代号,配备武器装备。预备役部队受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既区别于现役部队,又不同于民兵组织,是平战结合的一种形式,是战争初期的首批动员对象,也是应付突发事件,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突击力量。[2]
根据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规定,预备役军衔分为预备役军官军衔、预备役军士军衔和预备役兵军衔。[4]
中国最早于1955年就开始建立预备役部队。1983年3月25日总参组建动员师(后改称预备役师)以后起,沈阳军区、北京军区等单位开始着手组建预备役部队。1983年5月,总参谋部发出通知,明确预备役部队实行统一编制,有关师、团均授相应的军旗一面,并授予番号,按规定刻制印章。这标志着中国预备役部队开始了全面建设的时期。1986年8月10日,三总部发出通知,规定预备役部队正式列入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1]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预备役部队全面纳入军队领导指挥体系,由军地双重领导调整为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5]

历史沿革

建立之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