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方言

新疆的汉语方言
新疆话是指汉语在新疆地区形成的方言,主要分布在新疆各地的汉族社区。它使用标准汉字作为文字,属于汉藏语系汉语分支。新疆话保留了古代汉语的一些音韵特征,并吸收了周边地区的外来语言影响。作为新疆地区的主要交际语言之一,新疆话在生活、工作和商务等各个方面得到广泛使用。使用人数达数百万,目前并未处于濒危状态。需要强调的是,新疆话是指汉语方言,而非外地人常常将其误解为指维吾尔语等少数民族语言。对于少数民族语言,应使用其本名,如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2]

系属分区

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澳大利亚人文科学院合作,共同编制《中国语言地图集》,该项目随后被纳入国家“六·五”社科重点规划项目。由新疆大学的杨晓敏和林端牵头,刘俐李担任秘书长,组成了以新疆大学和新疆师范大学的教师和研究生为主要成员的“新疆汉语方言研究小组”。从1983年开始,在新疆展开了一项大规模的汉语方言调查,基本搞清了全疆83个县市的音系情况。根据古代入声字和古代平声浊母音的调类差异,刘俐李、周磊将80多个方言点分为三大片,并将这三片方言融入全国汉语方言系统中,确定其所属和位置。经过验证,确认其为“兰银官话北疆片(塔密片)、中原官话南疆片和北京官话”。这项成果被收录在香港朗文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中国语言地图集·官话之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占据了中国15幅汉语方言地图中的一幅,成为新疆汉语方言被国家权威学术机构确认的标志。新疆汉语方言研究由点及面逐渐展开,出版了一系列著作和论文,包括《乌鲁木齐回民语言志》、《吉木萨尔方言志》、《焉耆方言研究》、《哈密方言研究》等。[1]
根据研究结果,可以将新疆汉语方言分为三个主要片区。兰银官话北疆片主要分布在北疆地区,包括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阿勒泰市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塔城市等共计20个县市。中原官话南疆片分布于南疆和伊犁地区,包括库尔勒市、焉耆回族自治县阿克苏市阿克陶县喀什市、和田市、伊宁市吐鲁番市等共计45个县市。而北京官话主要分布在新兴城市或以前无汉族居民的县市,包括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博乐市布尔津县托里县以及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温泉县以及南疆的博湖县阿图什市等共计18个县市。[1]
这三个方言片区中,兰银官话北疆片的形成时间最久,使用人口最多。狭义上的新疆方言通常指的就是兰银官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