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愔

唐太宗第六子
李愔,卒于 667 年,男性。他乃唐太宗第六子,生母为隋炀帝之女杨妃。[1]
起初被封为梁王,出任襄州刺史。在大规模分封诸侯之时,改封蜀王,转任益州都督[2]贞观十三年(639 年),获赐实封八百户,并授岐州刺史之职。然而,李愔时常无端殴打官员,打猎之时亦不知收敛,屡屡违法乱纪。在太宗朝与高宗朝,他数次因过错被贬官以作惩罚。[3]永徽四年(653 年),因其为吴王李恪同母弟而被连坐,废为庶人,流放至巴州。不久后,又改封涪陵王。
乾封二年(667 年),李愔在流放之地离世。咸亨元年(670 年),被追赠为蜀王,得以陪葬昭陵[4]

人物生平

出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