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节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活动时间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其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2][1]
为了防止消费者权益遭到严重的侵害,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美国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1962年的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并且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设置年度主题。2024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为消费者提供公平且负责任的人工智能”。[5][6]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促使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促进企业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从而不断改善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7]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4][8]

历史沿革

设立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