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法学院

省属公办高等学校
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1942年成立的广西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1953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停办,1983年恢复重建,1997年成立广西大学法学院。自恢复重建以来,法学院全体师生员工以培养和造就一流人才和创建名牌学院为目标,积极进取,艰苦创业,各项事业均获得迅猛发展。目前,法学院已形成以硕士研究生教育为龙头,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成人系列本科教育、专科教育为两翼的完整的法学教育体系;拥有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等8个硕士点及研究生班。

基本介绍

法学院业已发展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法学科学研究基地、法学人才培养基地和法制决策咨询基地。其中民商事法律重点研究基地是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法学专业是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自治区高校重点学科、广西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法学本科专业统一按“大法学”、“宽口径”招生,以“三个一”——即一颗公心、一支硬笔、一张铁嘴为目标来培养法律人才,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取得突出成绩,以教学管理改革为内容的课题《以人为本,制度为先――地方大学法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内容的课题《一般院校法学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问题研究与实践》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本科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连续多年名列广西高校前茅,学生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全面提升,已能与全国知名法学院校同台竞争。在2004年和2005年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中国赛区选拔赛中,法学院代表队力战群雄,分别取得大赛第十四名和第十名。

办学条件

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