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经济一体化

国家政策
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是湖南省政府为了进一步整合促进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的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所提出的宏观规划。目标是通过包括资源、市场在内的经济要素的一体化促进三市集群经济的规模,提高以长沙为核心的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以及区域辐射力,并进而促进长沙、株洲和湘潭地区社会生活的融合。2005年10月省政府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1]

沿革

长沙、湘潭、株洲三个城市分别发端于春秋战国唐朝以及中华民国时期,三个城市呈品字状相邻分布于湘江下游,彼此城市中心直线距离分别为:长沙与湘潭、株洲40公里,湘潭与株洲20公里。历史上多数时期三地同属于大长沙,联系紧密。春秋战国以初建的长沙城为治所的行政区管辖长株潭以及周边地区。虽东汉以后唐以前现在的湘潭市区与湘潭县地与长沙分治于不同的行政区。但自唐朝始置的湘潭县,一直隶属于治所在长沙的州、路、府等二级行政区,直到1922年直辖于省。自唐朝起今株洲市区一直是湘潭县的一部分,直至1951年从湘潭县析置。
长株潭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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