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勋起义

唐咸通六年的农民起义
庞勋起义,唐咸通九年(868年)七月至十年十月,桂州(治始安,今广西桂林)戍兵发动的反唐农民起义。唐咸通六年(865年),唐懿宗派兵征南诏,下令在徐、泗地区(今江苏徐州、安徽泗县地区)募兵两千人,开赴[yōng]州,其中分出八百人戍守桂林,约定三年期满后即调回原籍。徐泗观察使崔彦曾一再食言背约,戍兵在桂林防守六年,仍无还乡希望。戍兵苦于兵役,群情激愤,公推粮科判官庞勋为首起兵,哗变北还。庞勋率领数百人,历尽艰苦,由桂林、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苏,到达徐州。在徐州,树起农民起义的旗帜,后庞勋在安徽宿州战死牺牲,起义失败。

起义原因

咸通四年(863年)[1]南诏安南,唐廷募二千兵驰援安南,其中分了八百人守戍桂林(今广西桂林)。按照约定,三年一代,换言之,就是这八百戍兵在三年之后由新募的戍兵替代,他们可以返回家乡。
八百戍兵主要来自徐州,以勇悍闻名,唐廷由此特派徐泗观察使崔彦曾前去镇领。本来崔彦曾的严刻治兵方法已引起戍兵的不满,加上他信任的都押牙尹[kān]、教练使杜璋、兵马使徐行俭的残暴,戍兵更是大为不满。然戍兵一忍再忍,希望能忍满三年,回家乡与妻儿老小团聚。可三年期满,崔彦曾以种种理由,将他们强留下来。
又过了三年,戍兵多次提出请履行当初的约定,但崔彦曾却以让他们回家的军费不够为由,要他们再留一年。戍兵已不再信崔彦曾的话,激愤的情绪弥漫全军。在此之际,都虞侯许佶、军校赵可立、姚周、张行实等人,秘密酝酿兵变,杀了监视他们的军官,推颇有人望的粮料判官庞勋为主,劫了仓库,北向家乡徐州打去,沿路州县毫无阻挡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