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是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经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7年4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七章四十三条。

发布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87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已经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