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满特别区
伪满洲国的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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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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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满特别区是
东北
沦陷初期,伪满洲国仍沿用东省特别区称谓。1933年7月伪满洲国在东省特别区的基础上改置,治所在
哈尔滨
。管辖东起
绥芬河
、西至
满洲里
、南至长春铁路,总面积1017.3平方公里,人口185295人。1935年12月,伪满决定废止北满特别区,将其原辖区域(除满洲里、
海拉尔市
外)分别划归邻接市、县、旗。1936年1月1日,北满特别区正式撤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