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满铁路

1903年在东北投用的宽轨铁路
出于俄国全球战略的需要,俄国在中国东北地区修筑中东铁路。中东铁路干线西起满洲里,东至绥芬河,长1408公里。中东铁路支线北自哈尔滨、南抵旅大,长946公里。中东铁路的总长为2354公里,耗资3亿多卢布[1]1905年日俄战争结束后,日俄《朴次茅斯和约》规定将长春(宽城子)至旅顺之间的铁路及其所有支线以及该地区所属的一切权力、特权及财产和铁路所属的煤矿,全部无偿转让给日本,并改称为南满铁路。秉持优先发挥南满铁路军事功能的态度,日本对南满铁路实行国营,于1906年11月26日成立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总部设在东京[2]
1911年9月,中日双方在奉天订立《关于京奉铁路延长协约》,将南满铁路线路抬高,在其与京奉铁路相交点处架设立交桥,使京奉铁路能够延伸至奉天城下。这座立交桥有3孔,故俗称“三洞桥”,桥上是南满铁路,桥下是京奉铁路[3]1912年京奉铁路全线通车,并与由日本管辖的南满铁路接轨,为加大对中国东北的经济渗透,日本帝国主义向中国当局提出,不准在南满铁路100公里以内的地界并修线路,[4]1928年震惊中外的“皇姑屯事件”就发生在这里。[3]

基本简介

南满铁路原来是中国东北的一条铁路。原属于1897年至1903年由沙俄所筑中东铁路南下支线(哈尔滨旅顺)的长春至旅顺段。1897年8月与中东铁路干线同时动工,自旅顺向北、自哈尔滨向南同时铺设,1902年12月完工,1903年7月通车。属于宽轨铁路。
长春至旅顺段(即南满铁路)被日本控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