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就是被感知

经验论哲学家贝克莱提出的哲学命题
存在就是被感知(英语:esse is percipi[a]拉丁语:esse est percipi)是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乔治·贝克莱[b]在其著作《人类知识原理》(A Treatise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Human Knowledge)中提出的命题,首次出现是在该著作正文第一部分的第3小节。[2][3]贝克莱认为存在的外物即是人们对这些外物的观念,存在与观念同义,由知觉而知道的观念,即是事物的存在。[4]
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出现了两大阵营,即以洛克、贝克莱、休谟等为主要代表的经验主义者和以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等为主要代表的理性主义者。[5]同为经验论者,贝克莱与洛克有不同的目标,他的经验论不是为了给科学知识提供认识论基础,而是为了反对无神论,维护宗教信仰。当他看到自然科学的兴起助长了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倾向[c],便决心在哲学上驳倒无神论,证明上帝的存在。[6]在《人类知识原理》一书中贝克莱首先从不同的感官印象出发,认为事物是来自不同感官的各种观念的集合。如通过视觉,人们有了颜色的观念;通过触觉,人们有了软硬的观念;通过嗅觉和味觉,人们有了气味和滋味的观念。在贝克莱看来,事物都是可感物,而可感物是由各种可感性质集合而成,可感性质不可能离开感觉而独立存在,而观念就是可感性质与感觉的统一。因此他认为“事物是观念的集合”,那么也就自然而然地得出了“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结论。此外,他还认为观念不能脱离心灵独立存在,整个世界就是“精神”或“自我”的一种感知。“自我”或“精神”是相对的和有限的能动认知主体,而上帝则是绝对的和无限的能动创造者和感知者。[7]
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结论一出,很多哲学家都指责它的荒谬,但却不知如何从哲学上驳倒它。与贝克莱同时代的唯物主义者狄德罗把贝克莱比作一架“发疯的钢琴”,但他也痛心地承认:“这种体系虽然荒谬之至,可是最难驳倒,说起来真是人类智慧的耻辱,哲学的耻辱。”[6]后世哲学家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序言的注释中说 :“哲学和普遍人类理性的丑闻[d]仍然存在 ,即不得不仅仅在信仰上假定在我们之外的物的存有,并且如果有人忽然想到怀疑这种存有,我们没有任何足够的证据反驳他。” [8]然而,即便如此,贝克莱通过对“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一命题的讨论,是否已经有效地打击了哲学唯物主义无神论的立足点,以及他为上帝的和精神存在者的实在性所作出的论证是否成功地反驳了唯物主义和怀疑主义,仍然是成问题的,因为他的论证包含有与他在唯物主义者身上所抓到的一样的破绽。[9]

原文出处

“存在就在于被感知”在贝克莱的著作中首次出现是在1710年出版的《人类知识原理》(A Treatise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Human Knowledge)的正文第一部分第3小节:[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