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

银川市国家行政机关
银川市人民政府(Yinchua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市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1]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银川市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