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西道,唐朝置行政区划名。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江南道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江南西道治洪州,领宣、饶、抚、虔、鄂、江、洪、袁、吉、澧[lǐ]、朗、岳、潭、衡、郴、邵、永、道、连诸州,共19州。[1][2] 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全国原来的10个道扩展为15个,且有了固定的治所,道从监察区变成了行政区性质,原江南道被一分为三。唐代的江南西道,管辖今江西、湖南的大部分区域,以及安徽、湖南、重庆、广西的小部分区域。[4]从这一年开始,作为行政区的“江西”正式得名——这里的江西,不再是秦汉时期的“长江以西”,而是“江南西道”的简称。此后,大部分诗文中提到江西,基本上指的是江南西道区域。[4]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