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晳逆案

弘晳逆案
[]逆案指乾隆四年时发生在清朝皇室内部、为争夺皇位而发生的一起政治夺权事件。主谋人爱新觉罗·弘晳康熙朝太子胤礽之子。在[yìn][réng]历经两立两废变故、雍正,乾隆二帝相继继位后,作为康熙嫡长孙的弘晳心有不甘,且朝中多有持“立嫡立长”的宗室成员党附之。事变很快被乾隆帝发觉,他快刀斩乱麻,迅速结案。事后弘皙遭削爵、圈禁,党附者同遭打击。弘皙逆案是康熙末年储位斗争的余波。

事件始末

乾隆初年,正值秘密建储制度确立前夕,由康雍二帝开启的秘密建储制度取代嫡长子皇位继承制度的历史进程,尚未终结,两种皇位继承制度所代表的不同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还在人们头脑中交互影响与作用。另一方面,清朝皇权集中与强化的程度,较康雍时期进一步提高,即将达于极致。因此,弘晳案既带有前朝储位斗争的深刻印迹,也呈现出这一时代背景所赋予的特色。
现存史籍记载显示,弘晳事件的经过并不复杂,从发现到审结,只有数月(乾隆四年九月至十二月)。不过,随着案情逐步被揭露,乾隆帝对该案的认识,却有一个由表及里,不断深化的过程。
四年(1739年)九月,乾隆帝以“诸处[yín]缘,肆行无耻”的含混罪名,将奉差在外的正黄旗满洲都统弘升革职锁拿,“押解来京,交宗人府”。乾隆帝指出,“伊所谄事之人,朕若宣示于众,干连都多,而其人亦何以克当。故朕仍尽亲亲之道,不肯暴扬。”这是“福宁首告弘晳一案”事发之起,乾隆帝采取慎重的态度,对于被牵连者予以保护,并告诫说:“此后王公宗室等,当以弘升为戒,力除朋党之弊,念切国家,保全宗室之颜面”。福宁的身份不详,很可能也是宗室成员,或是其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