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地理志

旧唐书地理志
《旧唐志》的编[zuǎn]有两方式:志首为总序;后为十道郡国。前者首概述开辟以来历代地理沿革,后者述唐代贞观开元至德、上元历朝行政区划和军事区划(节度使、观察使、经略使、守捉)置皮改易,最后以幅员最盛时之天宝十一年(752)的唐代版图为据,概述唐王国四至。《旧唐书·经籍志》经部著录《春秋左氏传条例》20卷,列于春秋条例类之首,题刘歆撰。此前,《隋书·经籍志》亦著录《春秋左氏传条例》一书,列于春秋条例类晋梁人著述之间,然为25卷,且不题作者。此后,各史艺文志、公私书目及《日本国见在书目录》均不见著录。

核心内容

两唐志的体裁均同沿革地理。
开元二十八年(740)户部计帐为淮,记载府、州、县、户、口、田亩数。后者就全国十道郡国,以遁为轧以府州为目,以县为子目。每府州前有小民筒陈本府州及所辖县的沿革和所领县、户、口数,府州治所及所处与京师之方位、里程。每县下系以沿革、历属府州,少数县叙及县名来历。
全志分地理一、二、三、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