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婚姻

婚后夫妻双方互不约束的婚姻形式
开放婚姻,也称作同伴式婚姻,[3]是指夫妻双方在相互倾慕、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约定婚内性自由的一种婚姻形式。[1][3]
20世纪60年代,西方社会发生了一次性革命,人们开始自由地表达个人对性和情感的理解,并渴望在性和情感上更少地受到约束。2014年,一部在美国热播的影视剧《满足》表现了现代社会中一些人对传统婚姻关系的困惑和复杂情感,开放式婚姻成为一些未婚青年人和已婚中年人为破除性束缚而选择的婚姻形式。[1]开放婚姻本质是开放式关系,“开放式”其实是夫妻双方可在婚后依旧保留婚前的自由和独立性,但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底线。[2]其所考验的不仅仅是爱情本身,更是人性本身。它要求人不断反思自己嫉妒、焦虑、怀疑等情绪。[6]其显著特征包括夫妻任何一方对自己性开放,婚姻不再是性的牢笼;夫妻任何一方允许对方独立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性生活方式;夫妻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建立自由、平等、协商的关系。[1]
开放婚姻坚持了自由恋爱原则,鼓励但不限制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契约;肯定了性的独立价值,追求婚姻利益最大化;可以有效的改善濒于破裂的婚姻关系。[1]在中国婚姻法律体制下开放婚姻可能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问题,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婚姻双方的权益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7]

概括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