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8月至1955年8月,中国先后颁布了3个科技奖励条例。1978年3月18日,全国科学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对7657项科技成果进行了隆重表彰。1984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立。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设立。1999年,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同年,中国科技部发布实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03年,中国科技部又发布实施了《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4]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2024年5月,《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公布。[3] 历史沿革
1950年8月至1955年8月,中国先后颁布了3个科技奖励条例。但在10年动乱期间,刚起步的国家科技奖励事业被迫中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