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设立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管理责任。 主要 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运输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工作。
(三)组织协调和管理交通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全市公路、城市道(隧桥、社会公共停车场(与交通设施配套)、港口、航道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公交场站的建设,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负责全市岸线、港口水域和陆域的统一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