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机关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设立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运输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及城乡道路(隧桥)、航道、公交场站、地方铁路民用航空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城乡客运、交通物流发展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三)组织协调和管理交通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全市公路、城市道(隧桥、社会公共停车场(与交通设施配套)、港口、航道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公交场站的建设,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负责全市岸线、港口水域和陆域的统一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