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中虚

谷中虚
谷中虚(1525年—1585年),字子声,号近沧、岱宗,山东济南府武定州海丰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他在18岁时中举人,19岁时中进士。历任高阳县知县、山海关兵部分司主事、车驾司员外郎、郎中、山西副使、浙江左参政、浙江按察使、湖广右布政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湖广、陕西和浙江等职。他在任期间,曾成功平反冤狱,查处贪腐,抵御倭寇,招抚农民起义,促使蒙古鞑[]俺答汗归顺等。他的最高官职是兵部左侍郎,代理尚书,正二品。

人物经历

谷中虚在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任高阳县知县,上任后,他清理积案,平反冤狱。嘉靖二十七年,他被授予山海关兵部分司主事。嘉靖三十年(1551年),皇帝敕令他守关3年,期满后,他被[zhuó]为车驾员外郎,升郎中。
后来,他升为山西副使,兵备潞安道。在任期间,他查明道士陶真人打着便民的幌子,在障河上建桥,借机敛财,搜刮百姓的实情,另派官员督查施工,按期将桥建成。
他在任浙江按察使期间,明朝廷决定压缩浙江粮饷的十分之四。他向御史建议紧缩编制,将老弱病残裁减后,发厚赏遣返回家,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