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多俊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漆多俊,男,1938年出生,湖南祁阳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为首批中国当代法学名家,国务院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家,学术业绩被中外多种版本著名法学家名录、专家名录所收集。

研究领域

核心研究领域

漆多俊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以专著《经济法基础理论》为代表创立“国家调节说”(“三三理论”)经济法学科理论体系。自20世纪90年代起成为中国经济法学界主导学说 之一。《经济法基础理论》自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一直被全国绝大多数高校用作本科、硕士、博士生教材或指定教学用书。提出并论证法律是社会利益资源分配书,经济法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国家调节实现在原有(民法等)法律的权利安排基础上的权利调整和再分配,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总体效率。
漆多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