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应龙

湖南检法官
徐应龙,字允叔。淳熙二年第进士,调衡州法曹、湖南检法官。潭获劫盗,首谋者已系狱,妄指逸者为首,吏信之,及获逸盗,治之急,遂诬服。吏以成宪[yàn]于宪司,应龙阅实其辞,谓:“首从不明,法当奏。”时周必大潭州,提刑卢彦德不欲反其事,将置逸盗于死,应龙力与之辨。先是,彦德许应龙京削,至是怒曰:“君不欲出我门邪?”应龙曰:“以人命傅文字,所不忍也。”彦德不能夺,闻者多其有守,交荐之。

人物介绍

改秩,知瑞州高安县吕祖俭言事[]韩侂胄[zhé]死高安,应龙为之经纪其丧,且为文[lěi]之。有劝之避祸者,应龙曰:“吕君吾所敬,虽缘此获谴,亦所愿也。”朱熹贻书应龙曰:“高安之政,义风凛然。”主淮西机宜文字,知南恩州。
陈自强当国,乃旧同舍,应龙丐雷州而去。召监都进奏院,迁国子博士、守工部员外郎,进户部侍郎,迁国子司业兼实录院检讨官、崇政殿说书、守秘书少监兼权工部侍郎
时金主徙汴,应龙言:“金人穷而南奔,将溢出而蹈吾之境。金亡,更生新敌,尤为可虑。”兼侍讲,言:“人主不能尽知天下人材,当责之宰相;宰相不能尽知天下人材,当采之公论。李吉甫为相,号称得人,而三人之荐,乃出于裴[]之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