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宠

陈宠
陈宠(?-106),字昭公,沛国[xiáo]县(今安徽省固镇县)人。东汉大臣、法学家、藏书家,廷尉左监陈躬的儿子。举孝廉出身,起家豫州郡吏。接受公车征辟,出任司徒鲍昱)府掾,执掌狱讼,断案公平。汉章帝继位,迁尚书,请求去除烦苛,施行宽政,得到汉章帝采纳。汉和帝初年,得罪大将军窦宪,历任太山太守广汉太守、大司农、廷尉、尚书、大鸿胪,累迁司空。不徇私情,兼通经学,号为任职。延平元年,去世于家中。

人物生平

陈宠年轻时即任州郡吏,后被征召到鲍昱的司徒府任属官。又转任辞曹,掌管狱讼事宜。凡经他处理的案件,无不使人心悦诚服。因此,鲍昱让他代为撰写《辞讼比》7卷、《决事都目》8卷(均失传),上报皇帝,获准颁布施行,成为官府办案的法律依据。
章帝即位后陈宠受命为尚书。当时,官吏办事多偏严酪,他奏请改变前代烦苛之法,主张在严明之后济之以宽。皇帝真诚地采纳了他的意见,诏示司法部门禁用酷刑,解除不合理的禁令,废除苛刻的法律条文,重审案件50余起。后来,此诏示被载入法令。
陈宠谨慎周密,讲究人臣之理,但不以慎独为苦,谢绝人情往来,因而很受朝廷器重。皇后之弟、侍中窦宪举荐真定县(今河北正定县)县令张林为尚书。章帝征求陈宠意见,陈宠认为张林虽有才能,但不清廉。后来,张林虽经窦宪力荐而被任用,却因贿赂、贪污而犯罪。和帝即位后,窦宪掌权。窦宪建议窦太后让陈宠主持章帝丧仪,欲伺机陷害陈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