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隋开皇十八年(598年)设置。前身为开皇九年(589年)设置的新昌县,属滁州。隋朝至明朝初年为滁州州治所在,是滁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设置历史
清流县,隋开皇十八年(598年)设置。前身为开皇九年(589年)设置的新昌县,属 滁州。隋朝至明朝初年为滁州州治所在,是滁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辖境相当于今天的安徽省滁州市琅琊[yá]区、南谯区、来安县、明光市张八岭镇、自来桥镇、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唐景龙三年(709年),清流县被拆分,东部设置了永阳县,西部仍为 清流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滁州降为散州,清流县、来安县、全椒县三县撤销建置。洪武十三年十一月,滁州复为直隶州,复置全椒县、来 安县,但是清流县未恢复建置。从此清流县从滁州历史上消失。现今滁州市仍有清流街道办事处、清流路、清流河、清流公园等与清流相关的名字。 辖域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