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案件

特别重大案件
特别重大案件,是指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案件。在中国,司法机关为便于对刑事案件的管理而以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为根据,对立案侦查的案件所作的分类之一。主要包括反革命情节严重的,使外宾人身遭受伤害或财物损失较大的,外国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地(司)级以上干部犯罪的,跨越省区的重大犯罪集团,其他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以及省级公安机关、检察院认为需要列为特别重大案件的。处罚较重大案件为重。

正文

一般由专(市)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立案侦査,必要时由省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组织侦查,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选择一部分案情复杂、特别重大或重要的案件进行指导,或参与侦査、起诉工作。有关司法文书及办案情况应及时呈报公安部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