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旭

清末民初学者
方旭[1],(1851―1936)字鹤斋,安徽桐城人。清末为四川督学,民国后隐于成都。善书、工画,抗战前逝世,年八十余岁。著鹤斋诗存。《工余琐记、益州书画录》。

人物生平

(1851―1936)字鹤斋,安徽桐城人,清末进士光绪三十年(1904)任[kuí]州府代理知府,三十一年离任。能诗、善书、工画,蜀中五老七贤之一。
方旭到任时,正是清廷废科举、兴学堂的时候。《广益丛报》曾称赞他对“振兴夔州中学,甚为热心,调理井然”。他一到任就委派杜翰藩经手用夔属六县宾兴会款在奉节县西坪原御史傅作[]故宅基地修建夔府中学堂校舍。第二年春天落成。校舍宏敞,设备齐全,可容纳六县学生三百多人入学。同年四月,方旭尚未离任,由继任知府鄂芳正式招生,创立了夔州府第一所官立中学堂。当时鄂芳撰有《经始记》,方旭撰有《落成记》刻石刊于校壁。此碑于民国六年一月毁于火灾。
关于方旭建修夔府中学堂,奉节白帝庙内还保存有光绪[]一年六月他所撰写的一块碑记:《都宪傅公享堂记》。其中说明“夔府中学堂既成”,校舍乃建于“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傅公之故宅”。方旭为此曾下令用建校剩余材料,修享堂三间供奉傅作楫,并把他从傅的子孙处看到的康熙皇帝赐给傅的六言诗手迹,委托杜翰藩双钩刻于石上,还建立了一座碑亭。碑记中方旭对傅作楫还是一名小县官敢于杖责太监及晚年用家宅创办圣泉书院兴学的事迹,称道不已。现享堂,碑亭早已不存,六言诗碑却因为方旭刻石而能保存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