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宪祖

明崇祯年间广西按察使
叶宪祖(1566-1641 ),明朝著名剧作家,少入太学,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知新会县,因平海盗有功迁大理寺评事,转工部主事。因建魏忠贤生祠不肯督工,不肯趋附魏忠贤被革职,遂归里讲学。崇祯三年(1630)起补南京刑部主事,出守顺庆(今四川南充市),又[zhuó][yuán](今湖南沅陵县)备兵副使。以镇压苗民起义功转四川参政,再改广西按察使,因疾未赴。卒后,婿黄宗羲墓志铭
宪祖为人坦荡磊落,任官期间,敏于处事,而又寄情山水,与民休息,政绩斐然。宪祖擅长古文词,与孙月峰齐名,都是当时名家。且酷爱戏剧,自号[jiě]园公。每到一处,就填词作曲,从事戏曲创作。作品风格不求雅典,常以街谈巷语入词,很有特色;同时,又非常重视舞台演出,所作戏曲一脱稿,就叫伶人排练演出,这也是戏曲史上不可多见的。
宪祖一生创作杂剧、传奇多种。明后期杂剧衰落,而叶宪祖则是杂剧创作最多的作家。作品今知有杂剧二十四种,另外,还有传奇七种。有《玉麟记》、《鸾鎞记》、《四艳记》、《团花凤》、《易水寨》及《金锁记》(一说袁于令作)盛传于世。

人物简介

叶宪祖(1566-1641),字美度,号桐柏,别号六桐,又号[]园外史、槲园居士,亦称紫金道人,浙江余姚县城人。生于明世宗嘉靖四十五年,卒于思宗崇祯十四年,年七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