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书省

元朝派驻地方办事的机构
行中书省,元朝派驻地方办事的机构,简称“行省”。行省制度萌芽于金朝,确立于元朝,金朝称“行尚书省”。[1]“行省”本义为中央派朝廷官员到地方行使“省”的权力,是中央机关地方化的结果。[2]
行省制度源头在魏晋隋唐,原为中央机关“省”的派出机构,因军事征伐的需要而临时设置,事毕即撤。金朝后期,内忧外患使统治陷于危机,设置行尚书省是其加强统治的一种措施。金朝后期曾设立过临潢、抚州北京山东南京、西京等三十多个行尚书省,其行省首脑由朝廷委派,可以直接听取朝廷政令而处理军国大事,有利于中央集权。[1]
元朝行省起初是临时性机构,后因军事征伐时间较长,渐成定制,其职能也由只管军事而变为兼管民政。元初行省的设置和辖区分合不定,到元成宗大德年间才逐渐稳定。元顺帝至顺元年(1330年)基本维持在一中书省和十行省的状态。中书省既是中央政府,又直接管辖首都周边约九十万平方公里的“腹里”政区,十个行省包括岭北行省辽阳行省河南江北行省、陕西行省、甘肃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湖广行省、四川行省云南行省[3]
洪武初年因袭元制,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废中书省、罢丞相,原中书省辖区直接隶属于六部,故称“直隶”。[3]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