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注册制

发行股票时依法将资料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
股票发行注册制(the registration-based IPO regime[1]),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3]
注册制的核心是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证券的投资价值由投资者自己作出判断。[3]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标志着注册制改革进入启动实施阶段。次年7月22日,首批科创板公司上市交易。2020年8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次年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揭牌开市,同步试点注册制。[4]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5]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为加快构建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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