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

河北省辖县级市,沧州市代管
黄骅市,河北省辖县级市,由沧州市代管。[4]因纪念1943年牺牲于此的冀鲁边区司令员、革命烈士黄骅而得名。[17]黄骅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东临渤海,西连沧县,南接孟村回族自治县海兴县,西北靠青县,北倚天津市,陆域面积2212平方千米,海域面积889平方千米,辖3个街道、8个镇、2个乡。[2][3][5]截至2020年,常住人口48.43万人。[18]政府驻地位于黄骅市渤海西路777号。[13]
黄骅市地处华北平原东端,地势平坦。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2.9℃,年平均降水量567.8毫米。东临渤海,有子牙新河捷地减河等12条河道入海,地下水多为苦咸水,盐碱地分布广泛。矿产资源以石油、天然气、地热为主。[3]黄骅历史悠久。大约在7000年前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古为充州之地。春秋为齐、燕两国所属。自秦赢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置柳县,二千多年间,历代在境内建置颇繁。汉置章武、高城,隋设鲁城,唐领乾符,宋为清池、盐山分辖,后代因袭。至民国24年(1935年)置新海设治局,后为新海县、新青县。民国34年(1945年)为纪念抗日战争牺牲于县内的黄骅烈士而易名。1989年11月,黄骅县改为黄骅市。1993年6月19日,黄骅市改为河北省辖县级市,由沧州市代管。2008年10月9日,与渤海新区实行“区政合一”管理体制。[4]
黄骅市已形成五金制造、资源化工、塑料模具、采盐、汽车改装为主导的工业经济模式。第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其中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房地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等行业发展迅速。[19]2021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56.2亿元,同比增长6.8%。[9]地方财政收入42.3亿元,同比增长2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3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52元。[20]
黄骅市已开发利用的资源近20处,主要包括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等,其中国家级旅游景区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主要景点有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黄骅古贝壳堤、聚馆古贡枣园、河北海盐博物馆等。[10][11]2022年,黄骅市入选“2021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21]2023年,黄骅市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并入选“第二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22][23]

名称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