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审判机关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历史沿革

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同月25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刑庭庭长任扶中率领18名边区高等法院干部接管国民政府西安地方法院。
1949年5月28日,西安市人民法院成立。
1955年2月15日更名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相继成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