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

儿童文学体裁之一
童话(Fairy Tale)是一种古老的文学样式,也是儿童文学最基本、最重要的体裁之一,是具有浓厚幻想色彩的虚构故事,[1]是一种以儿童为受众对象,通过故事情节和寓意传达道德、智慧或娱乐的文学体裁。童话通常以幻想、奇幻和寓言等元素为特点,以虚构的故事情节和形象来呈现,一般故事情节神奇曲折,生动浅显,对自然物往往作拟人化的描写,能适应儿童的接受能力。[2][3]
在欧洲,“童话”一词最早指带有想象色彩的民间故事,其词源Märchen为德语。后来,法国一些文学家在改编民间故事时多加入仙女成分,由奥努瓦夫人首次提出“Conte de fée”,并被翻译为英文fairy tale,这个词本来指仙女故事。随着贝洛、安徒生等人的创作和儿童文学的发展,才逐渐演变成专为儿童创作的、带有教育意义的故事。[4]清末,“童话”一词由日本传入中国,并于五四时期形成一种独立的文体。[2]
童话的渊源可以追溯至神话传说、寓言,早期形态为口头流传的民间故事,如古印度的故事集《五卷书》以及阿拉伯的《一千零一夜》等。[5]17世纪和18世纪的欧洲,如意大利的吉姆巴地斯达·巴西耳和法国的夏尔·贝洛等作家将民间故事进行改编并出版,奠定了后来童话文学的基础。[6]19世纪初,德国格林兄弟对民间故事的搜集和整理,并将其出版成书,丹麦作家安徒生积极、大量开展童话创作,他们的贡献使童话文学获得了更广泛的认可和影响力,并吸引了一大批文学大家如都德乔治·桑王尔德托尔斯泰等人从事童话创作,提升了童话的品格和地位。[7]到了20世纪,童话逐渐发展为独立的文学体裁。[8]
在中国,《山海经》《淮南子》中的部分志怪故事可视为早期童话雏形,魏晋南北朝起,各种各样的志怪故事集和传奇中,保存了许多古代民间类童话故事,如《搜神后记》《太平广记》《聊斋志异》等。这些启发了近现代中国童话的创作。1908年,孙毓修开始主编《童话》丛书,对后来中国童话学理论形成与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被誉为“中国童话的开山祖师”。此后叶圣陶张天翼等人为中国童话做出了重大贡献。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童话发展迅猛,代表人物为“童话大王郑渊洁[2][1][9]
童话在体裁上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想象性和教育性两方面。[10]童话的根本特征是幻想,同时,还常融入教育和寓意的元素,通过故事中的冲突、挑战和解决方法,传达价值观、人生哲理或教育意义。[7]在艺术形式上,童话最基本的表现手法是夸张、象征和拟人。[1]在故事情节架构上通常具有一定模式,或者带有重复性。[11]语言通俗生动,词汇和句子简单,适合儿童的阅读水平。[12]童话表现出质朴浪漫的文学风格,蕴含着民族和民间文化的深厚传统,可以取悦读者,特别有助于儿童的心理、性格教育,还对心理学、历史学文献学民俗学人类学等学科的发展有所裨益,对于整个儿童文学发展乃至其他文学门类,都有促进作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