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默邨

汪伪特工总部主任
丁默[cūn](1901年~1947年7月5日),原名丁聚川,又名勒生、时政、竹倩,湖南省常德县人。曾任汪伪政府特工总部主任、中央常委、社会部长等职,因大肆捕杀共产党人和抗日志士,被国人称为“丁屠夫”。[1][3][4]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丁默邨出生于湖南常德县城,其早年曾加入共产党,后因不满失去书记一职叛变革命,加入国民党。民国十九年(1930年),丁担任国民党组织部调查科上海区直属情报小组组长,负责编辑《社会新闻》,攻击共产党人和其他反蒋人士。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任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第三处(邮电检查处)处长。[5][1][6]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丁默邨因贪腐问题被查处,失去实职。次年初前往上海投靠侵华日军,与李士群合作组建“特工总部”,破坏抗战力量。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当选为汪伪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伪中央党部社会部部长。是年底,其遭到军统派遣的郑苹如刺杀,但因其警惕得以逃脱。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汪伪国民政府成立于南京,其先后担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交通部长、最高国防会议秘书长和浙江省省长等职。[1][5][6]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丁默邨一度被任命为浙江地区军事专员,配合国民党第三战区军队接收杭州等地。同年9月被军统逮捕,同周佛海等人一起软禁于重庆。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8日,丁默邨因汉奸卖国罪被法庭判处死刑,7月5日在南京执行枪决,终年46岁。[2][6][5]
《丁默邨案判决书》中对其评价为:“被告于敌寇深入,战事危急之际,擅离参议职守,脱离抗战阵营,私通敌国,甘心附逆,阻击中央司法人员,残害地下工作同志,发表媚日谬论,淆乱视听,剥削民财,供给敌寇。似此罪迹昭彰,实属法无可恕,自应处以极刑。”[7]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