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省总督

设立于清朝时期的官职名称
总督东三省等处地方兼管三省将军、奉天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在清末总管奉天(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军民政务。[1]

历史沿革

康熙元年(1662)置将军。详武职
光绪二年(1876),兼管兵、刑二部及府尹,以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行总督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建行省,改将军曰总督,授为钦差大臣,随时分驻三省行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