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玉东

罗玉东
罗玉东(1908年—1947年5月6日),湖南[líng]县人,中国财政史学家,银行家。毕业于燕京大学,曾在成都光华大学任教,著有《中国厘金史》一书,对晚清财政史研究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

个人经历

罗玉东出生于湖南酃县(今炎陵),1908年-1947年5月6日。1928-1929年入读燕京大学。1932年,罗玉东、刘隽、千家驹郑友揆等九人被录取为北平社会调查所研究生,罗玉东即派指定从事清代厘金研究。1933年修业一年完成后,聘为助理研究员。1934年春天,他与汤象龙等十人组织了史学研究会。1934年6月,组织成立史学研究会,12月,离开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赴任四川南部中央银行成都分行。1936年8月,出版《中国厘金史》。1940年至1943年6月期间,在南部(县)分行担任经理,后赴康定分行担任经理,1945年辞职。同时也在成都光华大学担任保险学教授。1942年,罗玉东译述了许布纳(S.S.Huebner)的《财产保险学》,引言中提及他“前在成都光华大学任教”,估计是教授保险学,落款为“罗玉东于四川南部中央银行,三十一年七月一日”。据梁方仲后人梁承邺说,罗玉东因日机轰炸,头部中弹而死。日本飞机对重庆的轰炸在1943年8月以后基本结束,罗玉东很可能没有看到他的译著出版。我估计他可能生于清季宣统年间,罹难时的年纪只有三十多岁。
有关《中国厘金史》的撰写过程,根据社会调查所的年度报告,我们可以知道,在罗玉东进入社会调查所之前,所里已经组织人手大规模地抄录清代财政经济档案。罗玉东进所之后,这项工作仍在进行,其中有关各省厘金的报告二千多件即有罗玉东负责系统研究,并配有专门的统计员协助其工作,要求罗玉东在为期一年的研究生结束后就厘金在近代财政上之地位写出研究报告。1932年11月,罗玉东在该所汤象龙主编的《中国近代经济史集刊》第一期上发表了长篇论文《厘金制度之起源及其理论》。1933年5月,又在《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二期上发表了《光绪朝补救财政之方案》。根据该期杂志的出版预告,罗玉东的结业报告题目应为《清代厘金税收及其用途》,原定暑假后印行。报告未能如期刊出,是罗玉东扩大了他的研究范围,据社会调查所1933年度报告,罗玉东“报告的内容主要部分为厘金税收及其用途之分析。此外,于厘金制度之变迁及其对于国计民生之影响,亦有较详细之讨论。”计划于1934年暑假期间完成。这是《中国厘金史》的雏型。1934年秋天,研究报告终于以《中国厘金史》为题脱稿。这时,社会调查所已并入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该所年度报告称:“本项研究系根据清季五十年来各省厘金报告二千余件对我国厘金为详尽而有系统之分析,追溯其制度的起源、变迁,并将历年厘金收报告编为详细统计,更进而讨论此项税收在清代财政上之地位以及国民生计及工商业之影响。”书稿正式付印的时间是1935年4月。从1932年7月以后入所到1934年秋天完稿,《中国厘金史》的实际撰写时间只有两年。一个本科大学毕业生在研究基础十分薄弱的情况下,能以如此短的时间完成一部厚重的学术经典著作,足见罗玉东的勤奋与才气。
《中国厘金史》的结构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部分,即(一)厘金的起源与沿革,(二)税制,(三)收支概况,(四)各省厘金,(五)厘金统计资料。在厘金起源问题上,罗氏最突出的贡献在于从清代税制结构中商税明显偏弱、财政收入缺乏弹性,阐明了在太平天国运动蓬勃兴起,以往捐纳报效等临时筹款措施难以为继的情况下,重在征商的厘金制度兴起既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厘金的推广和延续,不仅是清朝财政的需要,还有着重农抑商传统经济思想的支撑,对于近代财政结构和税制的演变影响深远。在厘金税制上,罗氏全面地叙述了百货厘金的种类、税率、课厘对象、征厘机构、征厘手续、报解考成以及与子口税的关系等问题,并且分析了厘金制度的弊端。举凡清代厘金制度的基本方面,罗氏几乎无不涉及。罗氏十分细致揭露了清代厘金的种种弊端,如征收过程中的大头小尾、卖放、私征、匿报罚款等,勒索商民的种种手段,如挂号钱、划子钱、查船规费、查货规费、灰印钱、浮收折价、出票钱、验票钱、填换运照钱、换票钱和肆意苛罚等。厘金推广之后,咸丰八年(1858),列强为利于洋货在内地销售,在《天津条约》中规定了子口税制度,洋货进入内地后交纳子口半税后,不再另纳厘金,这使中国工商业处理十分不利的地位。罗氏指出,清政府之所以接受列强的要求,一是目光短浅,未识利弊;二是子口半税归海关征收,税归中央。子口税推行后,各省督抚对进口洋货减征厘金以广招徕,对丝茶等大宗出口土货先捐后售,以进行抵制,但对中国工商业之利益与发展,并未顾及。光绪二十七年(1902)中英商约签订,达成加税裁厘的协议,列强并未践约,也是因为厘金与子口税的并存,有利于洋商而不利于华商。罗氏通过厘金制度种种弊端的细腻而详尽的论述,深刻地揭示了厘金制度是摧残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的一项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