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而且代表人民参与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工作。

基本介绍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会议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备案。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