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海上保险法

英国海上保险法
英国海上保险法是英国在1906年制定的保险法规名称。本法是处理海上保险业务的根据,在国际海上保险业务中有很大影响。全部法规共94条,分保险利害关系、保险价值等16个部分。

正文

主要内容是:①明确海上保险合同的含义,规定与航海有关的内水,内陆等风险都属于海上保险承保责任范围,对海上保险合同中可保财产和海上风险划定界限; ②确定海上保险可保利益及可保价值与计算原则; ③海上保险单具备的内容和分类; ④根据绝对诚信原则,确立宣告与陈述的规定以及被保险人必须遵守的保证条款; ⑤双重保险的含义与处理方法; ⑥保险单的转让和保险费的收取、退费的规定; ⑦损失及委付与部分损失的处理原则以及补偿的限度;⑧保险人赔偿后应取得的代位求偿权的规定等。近100年来,英国海上保险法及其条款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引用。现在海上保险发展很快,虽然情况已经有不少变化,但该法的许多原则规定仍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