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

中国国务院主办的奖项
为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我国设立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1]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分为一、二等奖两个等级;对作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的公民,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即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

评选规则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