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

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民兵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是党和人民信赖的坚强柱石和钢铁长城。[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2]

武装力量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武装力量的主体,经过1985年以来的三次大规模裁军,截至2020年7月的总员额保持在230万以内。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其中,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包括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中央军委通过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对全军实施作战指挥和建设领导。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人员为基础,按规定体制编制组成的部队。预备役部队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平时归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建制领导,战时动员后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或单独遂行作战任务。[3]
中国人民解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