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圆通

隋朝时期官员
李圆通,生卒年不详,京兆泾阳人,北周隋朝时期官员、将领。
李圆通自幼孤苦贫贱,初在隋文帝家中做差役。李圆通威严正直,力大勇武,多次保护隋文帝脱险,因此隋文帝非常器重信任他,将他视为心腹。
隋朝建立后,进封新安伯,历任内史侍郎、给事黄门侍郎尚书左丞刑部尚书、右[]骠骑将军等。
开皇九年(589年),参与隋灭陈之战,因功升任大将军,改封万安县侯。并连任扬州总管长史、并州总管长史,辅佐秦王杨俊。后来杨俊因奢侈获罪,李圆通也连坐免官。不久复任检校刑部尚书,进封万安郡公。
隋炀帝继位后,李圆通担任兵部尚书。隋炀帝巡幸扬州时,李圆通留守京都,由于判处宇文述将田地归还百姓,遭宇文述告发受贿,而被免官。不久,李圆通因忧惧发病而死,追赠柱国,爵位等一切如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