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建筑指的中国现代建筑是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直至目前这段时间的建筑活动,分为五个时期: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大跃进”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设计革命运动”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期。 恢复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即着手医治战争创伤和从事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到1952年底,工农业生产达到或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力有限,建筑活动的一般特点是规模小,进展快,造型简洁,很少装饰。某些建筑反映出现代建筑思想的延续。1951年底,知识界的思想改造运动扩大到建筑界,使国内的建筑创作思想逐渐地同西方现代建筑思潮隔绝。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成立,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武汉、重庆等城市建立了国营的建筑公司和建筑设计单位。在1952年7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建筑工程会议上提出了国家对基本建设的方针:国防第一,工业第二,普通建设第三,一般修缮第四;并提出建筑设计的总方针,其主要内容是适用、坚固安全、 经济,适当照顾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