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国务院原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是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的部门。根据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人事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撤销。[1]

历史沿革

1988年4月,根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人事部。
2008年3月,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再保留人事部。

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