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称号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是全国基层工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为载体,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深入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的荣誉授予。

评选目的

切实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职工群众办了大量的好事、实事,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深受广大职工群众拥护和信赖的先进集体。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把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部分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引导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全面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结和动员全国广大职工,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2月13日上午,平顶山市烟草行业工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牌仪式在市烟草专卖局举行。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出席授牌仪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