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府

北周开始设置的军事管理机构
北周开始设置的区域性军事管理机构。魏晋以来,逐渐形成一些军事指挥区域,即都督区。至隋唐,总管府逐渐由纯军事性质转向兼管军民两政的职能,并且成为普遍的地方常设权力机关。

历史沿革

北周开始设置的区域性军事管理机构。魏晋以来,逐渐形成一些军事指挥区域,即都督区。其长官称都督,都督例兼所驻某州的刺史,兼治军民。大区都督常兼管数州,称为“都督诸州军事”。
东晋王敦为江州刺史,镇武昌,都督江、扬、荆、襄、交、广六州军事,即以长江中游为中心,直至岭南地区均归其指挥。南北朝魏晋之制,均有都督之设。如北魏有都督中外军事、都督府州诸军事、都督三州诸军事等。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年),始改都督诸州军事(疑为都督州诸军事)为总管,总管兼任所驻州刺史,并统辖邻近各州。诸州都督府改称总管府。偶有以一般总管身份辖数州总管之例。
北周总管府大部分置于武帝时。建德六年(577年)北周北齐,于北齐旧地增置一批总管府。总管府的设置,或在都会之地,或处守御之要。北周总管府中,洛州并州相州最重要。北周武帝平齐后,于相、并两州总管府各置行宫及六府官,即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府,取代北齐之大行台(见行台)。后废并州六府。大象元年(579年),移相州六府于洛州,称东京六府。河阳、幽、相、豫、[yǎn]、青、徐七总管,皆受东京六府统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