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政府机关
1995年7月,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广东省文史研究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5]74号)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广东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是具有统战性、咨询性和荣誉性的工作部门,为正厅级建制。经省委批准,成立党组。2018年12月15日,根据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89号)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牌子。[1]

职能

一、参事工作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政府工作报告》(稿)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