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宪章

英国封建时期的宪法性文件之一
大宪章也称《自由大宪章》。英国封建时期的重要宪法性文件之一。1215年6月15日金雀花王朝国王约翰王(1199一1216在位)在大封建领主、教士、骑士和城市市民的联合压力下被迫签署。全文共63条。主要内容是保障封建贵族和教会的特权及骑士、市民的某些利益,限制王权。规定非经贵族会议的决定,不得征收额外税金;保障贵族和骑士的采邑继承权;承认教会自由不受侵犯;归还原侵占的领主土地、抵押物和契据;尊重领主法庭的管辖权,国王官吏不任意受理诉讼,对任何自由人非经合法判决,不得逮捕、监禁、没收财产或放逐出境;承认伦敦和其他自治城市的自由;统一度量衡,保护商业自由等。同时规定由领主推举25人员负责监督宪章的实施。宪章主要是封建阶级内部权力再分配的文件,并未改变广大农民的地位,而且不久即被即位的亨利三世撕毁,失去效力。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大宪章被利用作为争取权利的法律依据,并被确定为英国宪法性文件之一。
2018年10月25日,《大宪章》原件遭遇未遂盗窃事件。

历史背景

诺曼人(Normans)于1066年开始入侵英格兰,在诺曼人成为英国的国王后,于十一及十二世纪逐渐强大。他们建立的集权政府,加上本地盎格鲁—撒克逊人(Anglo-Saxons)原来的统治土地,还有盎格鲁人和诺曼人在诺曼底所拥有的土地,使英国国王在1199年成为欧洲最有权力国王。当英王约翰在十三世纪初即位之后,一连串的事件却令英格兰的封建贵族起来反抗他,并要求限制绝对的王权。
当时英王约翰受到的压力来自三个方面:首先是他夺得王位的手法遭人非议,前任英王狮心王理查一世(Richard)在1199年死后,出现两名继承人。约翰将他的对手,亦即他的侄子不列颠尼亚瑟囚禁,1203年,亚瑟被约翰杀死在狱中,尸体被扔入塞纳河;第二当时法国国王占领了英国在诺曼第大部份的土地。英国的贵族要求国王取回失去的领土,约翰即在1214年发动对法国作战,却在布汶战役中遭遇惨败。而战前约翰为筹措资金,对诸侯采取的一系列残酷盘剥更是引起了极大的不满。此外,约翰与教皇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出现争执,于是教廷英格兰施以惩罚,约翰被迫于1213年向教皇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