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发达国家

人类发展指数最低的一系列国家
最不发达国家英语:Least developed country;缩写:LDC、LDCs),又称最低度开发国家和未开发国家。是指那些经联合国认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类发展指数最低的一系列国家,主要分布在除南极洲欧洲外的大洲。
“最不发达国家”一词最早出现在1967年10月77国集团通过的《阿尔及尔宪章》(Charter of Algiers)中,最不发达国家的概念最初出现于1971年11月18日的联合国第2768号决议案。目前,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每三年根据发展政策委员会的建议对“最不发达国家名单”作一次审查。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每年都会发表《最不发达国家报告》。

衡量标准

1971年联合国大会2768号决议
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100美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