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

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Customs),[2]是负责海关法的实施、税费的征收并负责执行与货物的进口、出口、移动或存储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政府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中国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3]
国际上,1787年召开的美国立宪大会赋予联邦政府征收进口关税和管理贸易的权利,[7]1787年出台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为美国建立全国范围统一的海关和关税系统打下了基础。[8]日本长崎港口在19世纪中叶设立了第一个海关。[9]1952年“海关合作理事会”(CCC)于比利时布鲁塞尔建立,1994年10月后正式工作名称改为“世界海关组织”(WCO),将每年的1月26日定为国际海关日。[3]1994年1月1日,欧盟出台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超国家的海关法典《欧盟海关法典》并于随后数年多次修改,以保证海关能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国际贸易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维护欧盟的政治经济利益。[10]中国,陆地边关起源于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征收关税,是中国海关的萌芽,[4]1685年第一次以“海关”两字命名政府机构,[3]自1859年英国人李泰国出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起,中国海关被帝国主义国家控制将近一百年,这一时期的海关也被称为“洋关”,[3]直到1949年4月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半封建半殖民地海关的彻底结束,[11]1949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成立,1983年7月18日中国加入CCC,198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3]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中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2018年3月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实现关检融合。[12]
国际上,美国海关属于财政部,其海关署是美国海关的首脑机关,[13]美国海关首要任务是防范恐怖分子和恐怖武器进入美国,其他主要职责包括缉捕非法入境者和查禁毒品及其他违禁品、保护农业及经济利益免遭有害动植物和疾病侵害、保护美国商业免遭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规范与便利国际贸易、征收进口关税、执行美国贸易法律等。[14]欧盟由海关委员、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主管海关事务,[15]成员国海关当局主要负责监管共同体国际贸易、促进公平开放的贸易环境、促进内部市场的共同贸易政策以及实施共同政策、促进供应链的整体安全。[15]日本海关大藏省的下属机构,[10]其职能包括征收有关税费、通关管理、贸易监管和保税管理等。[9]在中国,海关的职责任务包括海关监管、海关征税、查缉走私、海关统计等,[4]管理体制采取垂直管理体制及三级事权管理,[3]海关对进出境活动实施管理的主要手段是海关执法,执法权包括进出境监管、进出境税费征收、海关行政许可、海关行政强制、海关行政处罚、走私犯罪侦查、配备和使用武器、连续追缉等。[16]中国海关是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也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3]
2015年,中国海关积极搭建国际合作平台,举办了“一带一路”海关高层论坛,71个国家(地区)海关和国际组织的负责人参加,达成《互联互通西安倡议》等多项成果,与131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交往,深入参与世界海关组织(WCO)、世界贸易组织(WTO)、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等国际多边机制海关合作,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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