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康侯

林康侯
林康侯(1875—1965),出生于上海,1919年在上海江西路上开办新华储蓄银行,任经理,以经营有方,立足于银行界。又任中华汇业银行经理,并在其他一些银行任职。1927年起,历任上海银行公会秘书长、上海总商会主席委员、全国商会联合会主席委员及国民政府财政部次长等职。1937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后,避居香港。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投靠日本,沦为汉奸,出任汪伪上海特别市银行公会秘书长、商会常务监事、全国商业统制总会秘书长。抗战胜利后,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1948年10月刑满获释,11月即离开上海赴香港定居,1965年病死。

早年经历

林康侯,1875年出生于上海,1898年入上海南洋公学就读,两年后转任该校附属小学教员。1902年由南洋公学派往日本考察教育事业半年。回国后任该校小学堂长,后南洋公学又增设中学部,改任中学部教员兼学堂总教长。

主要事迹

1911年,林康侯辞去南洋教学职务,参与创建江苏铁路公司,任营业所长。1914年,铁路收归国有,林进入金融界,任上海新华银行经理。1921年转任中日合办的中华汇业银行华方经理。1927年5月,上海总商会改组,成立临时委员会,任常务委员。1928年,任总商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委员。4月,被聘为国民党政府财政会议委员、经济委员、二五库券保管基金委员会常务委员兼坐办、交通会议委员、国定税则会委员、上海特别市政府参事会委员等职。1929年被上海公共租界纳税华人会选举为工部局华董,并任教育及公用事业专门委员。1930年,任全国商会联合会主席。1934任上海灯泡公司和美龙酒精厂董事长、中国航空公司董事、航空协会理事。抗战爆发后,投靠日本,沦为汉奸,在1941年起历任日伪上海特别市银行业同业公会秘书长、伪上海特别市商会常务监事、伪全国商业统制总会理事、中国经济研究会理事,还任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监察人、环球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一工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法油脂化学制造厂董事长、上海标准味粉厂董事长、新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喷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中国奶粉厂董事长等伪职。1945年抗战胜利后,被以汉奸罪逮捕,1946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1948年10月刑满获释,11月即离开上海香港定居,1965年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