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长

中国春秋战国时的一里之长
里正又称里君、里尹、里宰、里有司等,是中国春秋战国时的一里之长,唐代称里正、明代改名里长(相当于民国的甲长,新中国土改后的生产队长,现在的村民组组长),其职能沿用至今。里制是源于中国先秦时代的行政制度,以里作为基层行政组织和居民编制单位,后演变成行政区单位。[1]

起源与发展

最早春秋时,已有里正一职,负责掌管户口、赋役之事。《论语·里仁》:“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一里八十户……其有辩护伉健者,为里正。”秦、汉两朝沿用之。班固著《汉书·百官公卿表》叙述县以下的地方职官说:“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据《续汉书·百官志》,“一里百家”。一般谈到汉代官制或地方行政制度,总说“积里为亭,积亭为乡”。顾炎武发现汉朝是“以县统乡,以乡统里”(《日知录》二二)。
“里”一名最早追溯至西周金文,当时的“里”指“国人”的居住区,由贵族担任里的长吏——“里君”,是国家政务的参考者,不同于后世里的吏员。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形成领土国家,里成为普遍的基层行政组织,各诸侯国将本国民众以一定数量人口为一里,进行编制管理,各国每里户数不同。

秦汉时期